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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我成了游戏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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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烂酒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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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声音到了旅馆门口就停止了,有人一脚踹开大门,一个鼻子宽阔,獠牙暴长的兽人带着一群手举火把的士兵冲了进来,一看到宁宇,就对手下喝道:“就是他!给我抓起来!”

    一群兽人于是不管三七二十一举起斧子就冲宁宇砍来,一把斧子咔嚓一声劈碎了宁宇坐的椅子,他急忙跳开:“怎么回事?”

    “怎么回事?”长獠牙的兽人头目眼珠子几乎因愤怒而瞪出眼眶了,“你问我怎么回事?你杀死了我们的酋长萨尔大人!你是整个部落的罪人!”他伸手把背后的巨斧抽出,一阵狂风闪过,斧子深深的砍进了木头墙壁里,碎渣渣不停的往地上掉。

    “别开玩笑了!”宁宇一边跳跃躲闪着,一边解释,“我根本连萨尔在哪都不知道,怎么会杀他?而且我也没有那么大的本事啊!”

    “开玩笑?我们一路循着脚印过来的,血脚印!”宁宇就着门口火把的光亮看去,果然地面上有一串沾血的脚印,可是那绝对不是自己的。

    “我的鞋子上没有血迹!”宁宇一脚踢飞了一个兽人战士,顺便把自己的鞋底展示给他们看。

    “混蛋!你当我们是白痴吗?杀死人以后你当然要消灭证据!”头目狂怒道,“把他抓起来,死的活的都行!”

    宁宇原本不愿意跟这群笨蛋动手,可是看情形似乎对方执意要将自己置于死地了,是谁杀了萨尔又嫁祸自己的?他没时间再想这些了,因为一群举着盾牌拿着板斧的战士已经从门外冲进来。

    影葬和小石头早已与几个兽人缠做一团,宁宇看着混乱的局面,心里暗想不可恋战,这里是藏龙卧虎的奥格玛,他冲影葬打了个眼色:“你们先冲出去,我们在鬼雾山汇合!”

    看到影葬带着小石头一路杀出重围,宁宇这才放心的边打边退,从门口出去已经是不可能了,盾牌战士身后又来了一群带着弩箭的猎人,死死的把门窗封住,宁宇抬头看看已经因为年久失修而并不牢固的房顶,决定从那里突围出去。

    他用剑柄打晕了身边的两个战士,踩在他们身上用力一蹲一跃,借助这个弹跳力向上冲去,只听见喀嚓几声响动,屋顶的梁塌了,木头碎屑等扑哧扑哧落了满屋,宁宇把屋顶撞破了一个洞,终于离开了包围圈。他在屋顶跳跃着,前面就是奥格玛的城门,冲出城门逃跑才算真的成功。

    宁宇冲破屋顶,在一个个房子上面奔跑跳跃着,前面就是奥格玛城门了,冲出门去逃跑才算真的成功。

    兽人们已经纷纷从屋子里追出来,为首的那个头目哇啦哇啦怒吼着,不断指挥身边的手下射击。

    前面已经没有房子了,宁宇一猫腰跳了下来,就在这时他听到身边呜的一声淡淡的风吹,心里想坏了,是盗贼。

    果然一个隐身的盗贼挥舞着双剑向他喉咙盘去,宁宇的目视能力早已今非昔比,虽然天色黑暗,但是他仍旧模模糊糊的看到身边的一个影子,一侧身,把这个攻击给躲了过去。

    不能恋战,宁宇心想,他脚下加速,像一阵风一样往门口冲去。

    城门口也有不少卫兵在等着抓他了,不过这些都是近战攻击者,宁宇倒不惧怕,他冲上前去,一肘捣碎了一个人的鼻梁骨,那个兽人捂着鼻子就蹲了下去,宁宇继续往前跑,这是一个巨大的城门楼,至少有数十人在守卫城门,眼看着前面的人手舞长剑或者斧子向自己冲来,后面那一群兽人也渐渐追上来,宁宇一咬牙,拿起金弓就挥舞起来,他不敢杀人,毕竟都是同盟,这里面一定有什么阴谋。

    宁宇是一个牛头人,他的体型比兽人们要庞大许多,凭借着速度与力量的优势,宁宇一路横冲直撞,用肩膀撞飞的,用弓背砸晕的,不多会功夫门口的卫兵们就东倒西歪一大片。

    站在雷霆山下,宁宇回望着被远远抛在身后的奥格玛,心里感慨万千。

    一路从杜隆塔走来,只要路过兽人的村镇,就会被追赶,从剃刀岭过来的时候,那里的卫兵不顾力量悬殊,一直追宁宇到了红河边。

    红河是一条天然的分界线,把杜隆塔和贫瘠之地分隔开来。宁宇行走在野外,如今他已经不敢在大路上路面了,因为几乎所有的岗哨每个巡逻卫兵的手里都有一张印有自己画像的通缉令,生平第一次宁宇感觉自己好像丧家之犬一般。

    辗转来到鬼雾山已经是当天晚上了,影葬一直在豆腐坊公会小屋遗址处等他,因此他们很快就汇合了。

    “我们现在去哪?”影葬问。

    宁宇怅然,现在他是真的不知道能去哪该去哪了,精灵们要抓自己,兽人们又诬赖自己杀了萨尔,那是萨尔啊,又不是西瓜,说切就切了么?宁宇懊恼着,怀疑那群家伙的脑子是不是被浆糊糊住了。他抓耳挠腮想了半天,终于想到了一个好去处――荆齿城。

    荆齿城是地精的港口城市。

    地精是长的又老又丑的妖怪,他们个头很小(比最矮的矮人还要矮小),满脸皱纹,他们头脑聪明但唯利是图,通常从事奸商、发明家和工程师的职业,地精的炸弹非常具有破坏性,曾经有个地精制作的盐爆炸弹把一整栋楼给炸毁的记录。

    地精们尤其精通商道,是艾泽拉斯大陆上最精明最优秀的商人,就算是在野猪岭他们也能寻找到无限商机,但是这样一个非常犹太的民族没有自己的国家,没有自己的土壤,一群地精商人结伙组建了热砂港企业,他们控制着四个中立城市――荆齿城、藏宝海湾、热砂港和永望镇。

    现在宁宇就窝在荆齿城的酒馆里,这里是联盟和部落的卫兵不能进入的地方,任何官方人员都不得在此聚众闹事,要抓犯人?好啊,等他走出城市范围再说,热砂港企业可不只有算盘和计算器,他们还有手里的刀枪棍棒和盐爆炸弹。

    也正是因此,这里才成了部落联盟败类聚集的地方,败类,呃,宁宇死都想不到自己有一天会跟这个词有瓜葛。

    酒馆里热闹非凡,一群喝醉了酒的地精为正在桌子上手舞足蹈跳热舞的女孩拉风琴伴奏,几个海盗从海上到陆地来购买补给品,顺便来酒馆大喝一顿,也顺便看看维克是否又弄了几个漂亮姑娘在酒馆服务,特殊服务。

    维克是一个地精,他经营着这家酒馆兼旅店,与宁宇以往在其他城市所见的酒馆不同,这里的生意热闹非凡,酒馆里的人也是龙蛇混杂,他甚至还看到一个人类女孩在表演脱衣舞。

    维克是一个老狐狸了,他能够一眼分辨出哪个客人今天付不出帐,哪个客人荷包鼓鼓,对付那些贪婪又贫穷的酒鬼水手他自有一套办法,而对付那些荷包鼓鼓的客人他那皱巴巴的老脸上则会堆起一堆能让铁树开花的微笑。

    宁宇就缩在这酒馆的角落里独自喝着闷酒,影葬和小石头伏在他脚边警惕的望着四周。

    老实讲现在宁宇有一点点的自暴自弃,人毕竟都有情绪上的低谷期,宁宇现在就处在这个低谷期,心情上的阴暗让他感觉现在外头的太阳都是灰色的,他有太多的事情想不通,比如为啥自己好端端就成杀害酋长的凶手了呢?比如晕蛋怎么就被控制住了呢?比如伊娃现在在哪呢?他似乎已经完全忘记了自己的使命和心愿,如果你现在让他选择未来,没准他都会选择老死在这酒馆做酒鬼了。

    维克眼光毒辣,他一眼就看出宁宇是一个落魄牛,也一眼就看出来他不可能太有钱,因此从一开始就给宁宇上最次的酒,拿最便宜的菜,索要小费,宁宇被迫给他的小费甚至比酒钱还多些,维克只希望最后宁宇因付不出酒钱被赶出门的时候,自己不要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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