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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千年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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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苏醒,第三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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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紧了紧身上的麻布单衣,江晓揉了揉自己有些干瘪的肚子。

    身上的麻布衣是她昨天顺手打劫了两个强盗后得到的,至于江晓原本的衣服……呵,在土里埋了几十年,那玩意儿还能穿吗?

    说起来这一切都要怪项羽。本来江晓第一世还被叫做秦宣太后的时候,秦国那些人就在她的墓里放了不少值钱的陪葬品。

    然而等江晓重新苏醒,费劲千辛万苦将这些陪葬品都带出来,正准备潇洒一番时,她遇到了项羽。

    当时的情况大概是这样的……

    “姑娘,秦朝无道,我正准备起义推翻暴秦,但现在还差点军费,你看……”

    “呃,我可以拒绝吗?”

    “没关系,反正我也不是来征求你的同意的……对了姑娘,其实我还是单身……”

    “握草,你还能要点脸吗?”

    于是,江晓成为了虞姬。不是“瞎姬霸写”的那个,而是“拔剑自刎”的那个。

    当然,江晓最后并没有拔剑自刎……

    “咕咕……”肚子传来的抗议声打断了江晓对往事的回忆。

    算了,想这么多也没用,她的前两世那都是不知道多少年前的事了,认识她的人早就死了,现在还是赶紧想点办法先把肚子填饱实在……

    从身上撕下一条麻布,江晓伸手将稠密的黑发束成马尾,转身朝城外走去。

    她决定去碰碰运气。

    经过醒来后这两天的了解,江晓大致可以确定现在是历史上的西汉年间,而且很有可能还是西汉前期。

    因为现在的北方还有匈奴,而且百姓对此讨论的几乎都是朝廷又送给了匈奴人多少公主,这好像是西汉前期的特有情况……

    历史上的西汉前期,由于朝廷尚不禁武的原因,华夏大地上有两种人特别多——强盗和侠客,多到可以说是遍地开花的程度,属于出门就能撞到系列。

    而江晓的目的,就是出城随便找两个强盗什么的洗劫一番,抢点钱先把自己的肚子填饱再说,毕竟不老不死也是人,也是要吃饭的。

    凭她的战斗力,撸两个强盗什么的还是没问题的。

    在江晓身后,一个手中提着篮子的年轻女人,和一个六七岁的小男孩也从茶馆里走了出来。

    年轻女人十分漂亮,肤白貌美,再配上女人身上的布衣,更是给她平添了不少朴素的美感。

    小男孩同样长得十分英俊,眉宇间和年轻女人隐隐有几分相似。

    “那老头太无耻了!每次一讲到关键的地方就故意不讲,讨厌!”霍去病牵着卫子夫的手,满脸的愤愤不平。

    说书,这是一种从先秦时期才出现的职业。三百年前,秦国的秦宣太后尤其喜欢听别人说故事,在这种风气的带动下,当时的秦国便渐渐出现了说书这种职业。

    后来始皇帝一统天下,说书也随之被推及到了全天下,如今说书已经成为了百姓们闲时的一种娱乐消遣。

    “好啦,下次再带你来听就是了……”卫子夫无奈地笑了笑,出声安慰着霍去病。

    “快去,别忘了你答应三姑的事。”

    “知道啦……”霍去病很不爽地应了一声,撒腿飞快地朝城外跑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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