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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谜底终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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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在某一天,女仆和她讲路上遇到的事情,听到他们的描述,她突然意识到:那个话语中的变态就是自己的弟弟!

    也许是那个犯人带弟弟出去买东西,她找到机会求助。结果被人残忍的拒绝。自己好心救助的那对姐弟居然是两个见死不救,害自己弟弟惨死的相关人员。

    姐姐能想象到弟弟被拒绝后脸上的表情和内心中的绝望,那天一定已经很晚了,说不定除了他们,自己的弟弟就不知道应该对谁求助了,但还是没有人帮他。他被迫穿上自己的舞蹈裙子,闻着衣服上她的味道被那个残忍的变态蹂躏。

    而他们甚至还张口闭口的管自己惨死的弟弟叫变态,姐姐再也受不了了,她决定为死去的弟弟做些什么,她要杀了那些人。

    她是医学生,在自己家的医院申请两个精神病人进行心理学疏导是很容易的事情。给两个精神病人进行催眠洗脑--虽然是第一次做,但结果非常好。

    让两个人穿上裙子,告诉他们要把那对仆人姐弟抢走的宝石夺回来,如果找不到就杀死他们-活活的折磨死他们!

    她又找到了那个热心人的联系方式,让他去找自己藏在仆人姐弟书中的价值不菲的门票。想让他因财失态后遇到那两个人,然后也被杀掉--之所以他也要死,是因为那个人发现的太晚了,本就该陪着弟弟一起死,但却还幸运地活到了现在。

    但是事情没有她想象的那么简单,让精神病人杀人是一件不简单的事情,而且那个热心人也自己想象的更幸运,不仅没死还报警抓住了犯人,她的杀人计划彻底失败了。但接下来仆人姐弟还会继续在她那里工作,她还有的是机会,可以找他们的麻烦。

    而这次事件也只会被认定是巧合,没有人察觉。毕竟弟弟的死因无法被大张旗鼓的让世人得知,所以姐姐永远也不会被人怀疑。

    “但是……”,林洛喝了一口玻璃杯中的水,“这个杀人方法,漏洞百出。”

    “你不可能轻易拖的了关系,毕竟两个精神病人出现在大小姐的家中需要有一个合理的原因。”

    “你说完了吗?”李洁的头垂得很低,林洛看不见她的表情。

    “学长。”她的声音哽咽,“你说的那个弟弟死之前都会想些什么呢?”

    她的情绪很不稳定啊……

    眼前的女孩正沉浸在无限的悲伤之中。

    “他一定很害怕。但是,如果有来生,一定希望自己可以继续当姐姐的弟弟。”

    “是这样啊……”那眼泪在眼眶中徘徊了良久,最终依依不舍地从眼中滑落了,“我知道了。”

    “他叫李澈,我叫李洁,都代表着干干净净清清澈澈。在出事之前一切都像童话故事一般圆满。

    那个从小就跟在我屁股后面叫姐姐姐姐的家伙……那个有些洁癖爱干净的小鬼……他还总说以后一起继承家业,他挣钱,我在外面挥霍就好。

    他很喜欢兔子,在后花园弄了一窝白白的小兔子,结果……竟然因为那么肮脏的人在那么肮脏的地方,因为那样肮脏的原因死掉了!”李洁似乎再也受不了了,崩溃的大哭起来,“那是我的亲弟弟啊!就在好不容易有一丝生的希望的时候,遇到了那两个人,却又被嫌弃!被拒绝!你能想象他有多绝望吗?”

    安静的咖啡厅,充满了李洁如同泣血的哭声,连向来感情淡漠的林洛都忍不住红了眼眶。

    稍后,待李洁情绪稳定下来,林洛拨通了沈夜的电话,十分钟左右几辆警车停在咖啡厅门口,带走了李洁。

    也许是赵氏姐弟真的有错,但所谓的“法外正义”不过是以自己的世界观和想法为导向的自我型审判,根本只是情绪的产物。如果所有人都执行法外正义,那么要法律有何用?

    更何况这连法外正义都不算,只是迁怒罢了,从口袋中拿出那个绿色的硬皮日记本,那是第一次在旧楼使用水晶球的时候从那个一脸脓包的杀人犯的房间里拿的,那件事情发生过后他一直以为事情过去就是过去了,人抓住了系统的奖励也到账。但事实证明,那个系统奖励真正被救到的人,其实是自己。

    杀人犯红色的目光数值是最好的证明。

    「第一次的奖励,那条人命,其实是我自己,对吗。」

    「现在看来是这样。」系统一本正经的回答道。

    派出所。

    “这次是您亲自发话,我们也不追究了,毕竟也是我们办事不力。”沈夜握着李氏来人的手说着客套话。

    “这次我们大小姐给您们添麻烦了。”来的人是个白胡白发,一身笔挺西装的老者,举止谈吐介有气度。

    “哪里的话。”沈夜俊逸的脸上挂着虚伪的笑,“只不过,以后就不要再让这种事发生了。毕竟李氏集团做那么大也不容易,还是请各位本分经营。”

    “那是当然。”那人拉开车门,让李洁坐在最里面。“改日再寒暄,大小姐应该累了,我先送她回去。”

    天已经黑了,今天在派出所喝了一天的茶水,实在是吃不下一点东西。染成亚麻色的卷发被借来的橡皮绳束成高高的马尾,发丝随着李洁的活动微微摇摆。

    李澈……

    她用手在起雾的车窗上写下这两个字,眼泪已经流不出来了,嘴巴里咸咸的,还有点苦。

    如果他还在的话,会做些什么呢?在花园里摆弄兔子?

    她也喜欢兔子,不过如果让她去养,她一定是不干的,又要喂食,又要管它们的排泄,太脏了,受不了。

    李澈是怎么养兔子的呢?作为一个少爷,连兔子饭都是自己亲手做的,甚至时不时的还给兔子修指甲,每天去清理粪便。

    她不让兔子吃花园的草,李澈就去美国订宠物兔专用草,连兔子窝都是用天鹅绒絮的,甚至逢年过节还要给一堆兔子做衣服,有一次甚至还找她的服装设计师商量,那次真是气死她了……

    她爱乱发脾气,连佣人里最有耐心脾气最好的都受不了她,但是只有李澈,愿意在她不开心的时候陪在她身边。

    他是温柔而体贴的弟弟……

    15岁的美少年,风华正茂,他会弹钢琴,他说要挣钱养她,他说不准姐姐随便嫁人,未来的姐夫必须他同意才能“过门”。

    记得自己有一次忘记了他的生日,随手去一家雕刻店雕了一个有他名字的小木块给他,他竟然当一块宝,一直带在身上。

    ……

    “挂上这个,就不怕你丢了……”

    “是吗?”

    “没错啊,上面有你的名字,别人看到就会把你接回家了。”

    接回家吗?并没有,那木块也没了,而他也永远的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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